平时租房,管道、家用电器、家具等的损毁时有发生。缘由有2、1.房东出租房屋时,家具家用电器就已经是半旧不新,存在各种小问题。特别是老宅,管道等本就老化,容易损毁。2.不是我们的物品,租客在用中不注意爱惜或是不当用导致损毁。
那样室内物品损毁,房东和租客该由哪个负责修理,成本哪个出呢?
举例:小明租了一套两室的房屋,住了两年,家洗衣机怀了,但洗衣机过了保修期,修理需要承担成本,小明与房东商量,房东说当时出货房屋时都是好的,让小明自己承担修理成本。所以修理费是否应该由小明出?
租房时,《出租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房东有修理义务,但实质状况分以下两种:
1、因租客人为用状况致使物品需要修理的,由租客负责修理,可以需要房东配合。租客未根据约定的办法或者出租物的性质用出租物,导致出租物遭到损失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需要赔偿损失。
2、因物品老化致使需要修理的,由房东负责修理,电器类(在保质期)可由商品厂商上门修理,租客在出租物需要修理时可以需要房东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房东不履行修理义务时,租客可以自行修理,修理成本由房东负担。这样的情况下,因修理出租物影响租客居住用,应当相应降低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假如房子严重干扰租客用,租客可以需要解除合同并需要房东根据合同赔偿。
在举例中,洗衣机修理费的承担方,需先断定到底是因年久失修的自然损毁,还是使用方法不对而导致的觉得损毁。假如因年久失修或其他自然损毁的状况,则由房东进行维修。若是小明使用方法不对导致的损毁,则由小明进行修理。具体界定可以找物业或中介上门查询缘由。
总的来讲,房东承担室内设施的自然损毁的责任,如水路管道出现裂纹致使厕所漏水,房顶因雨季到来漏水,但水管、房顶等都是物业管理范畴,因而房东可需要物业部门配合进行修理。不过在维修过程中,假如严重干扰了租客的正常居住生活,租客可适合需要房东延长租期或降低租金。而租客承担使用方法不对、入住后的人为损毁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地方:为省去日后麻烦和纠纷,在签署的租房合同与物业交割时,双方要对修理的责任承担等有关事情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