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被淹,开发商能否免责
暴雨来袭,大家容易见到到地下车库进水了,不少用户的车子被水淹了,而用户能否向开发商申请索赔?在那种情况下,开发商能免责?下面记者为你一一介绍。
地下车库的进水问题,因暴雨之前一般会有天气预报的预警公告,提示有关部门做好应对防范的筹备工作,且降雨一般为一个渐进的过程,故物业管理公司对降水量的加强及地下车库积水问题应有适合的预见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到适当的小心义务及采取必要的保护手段。
受损汽车的用户向保险公司倡导理赔,需有一个首要条件条件:即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且为汽车投保了汽车损失险。如此一来,用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用户可基于此向保险公司倡导理赔。对于保险公司赔付后,额外的损失,仍可向有关过错方予以倡导,而重复部分则不可以第三以诉讼方法解决。
还有一种纠纷发生在用户与开发商之间。开发商常以其建设符合规划标准,通过了相应检验,而因为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软件的相应管线设施排水能力不足作为其免责的事由。对于此种状况,一般不适合就此作为开发商完全免责的事由。
一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无准时公告用户。二是有没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手段。即有没准时采取手段封闭地下车库、有没尽力向外排水、有没时间及条件尽力将汽车转自地面等。假如物业管理公司尽到了上述义务,并无履行缺陷或懈怠表现,则物业公司可以免责。
开发商对其规划设计并施工建设的小区及公共配套设施应承担相应性能和水平的保证义务。对于是不是具备有关排水能力及条件的规范,其作为专业单位较之业主(用户)具备更强的判断能力。对于可以发现排水能力不足的状况,开发商应准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交流,协调解决此问题,而不可以将此问题的全部责任推至业主(用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