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大家所谓的转按揭一般是指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子进行第三交易,该房子的买方仍需要通过贷款来还清房子的前一次按揭房款。
伴随转按揭业务的逐步落地,那些手里有房但房子仍处在按揭中的业主已经可以供应我们的房地产了。可是转按揭业务到底怎么样操作?还存在什么风险?这都是按揭中产品房业主与有关购房者十分关心的问题。
同时由企业担保,赵先生申请在浦发银行办理了20万元的二手房按揭贷款。然后由浦发银行提前放贷,支付给建设银行18万元用于徐女性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其后徐女性与中介公司办理房子过户全权委托并公证。
业主徐女性手中有一套贷款27万元的房子,该房子在建行的贷款仍有18万元没还清。因为急切需要用钱,将该房子委托中介代其供应。赵先生欲购此房,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赞同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该套房子。赵先生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然后业主徐女性前往建行办理按揭变更手续,即申请提前还款。
待过户成功,中介将产权证重新抵押并登记,然后将房地产证明交予赵先生,并将赵先生向浦发银行申请的20万元贷款中剩余款2万元交予徐女性,至此,买卖完成。
但在转按揭的案例中,因为业主的房子是仍为按揭中的房子,没办法进行二次抵押,因此需要先发放第二笔贷款,用于还清业主的第一笔贷款,获得房地产证明,才能进行房子产权过户。
转按揭贷款手续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的区别在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银行都是在房地产办理完过户之后才放贷给业主以支付买方的购房款。
1.徐女性在建行的贷款由赵先生还清后,忽然改变主意,拒绝过户。
在本案例中,业主徐女性须先还清其在建行的剩余18万元房子按揭贷款,才能进行房子产权的过户。而买方赵先生需申请贷款并由银行提前放贷才能为徐女性还清其在建行的贷款,而此时徐女性的房子产权过户流程尚没有办理。因此,在转按揭过程中就或许会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3.银行拒绝提前放贷。
2.赵先生拒绝还贷。
5.买卖完成后赵先生没办法顺利拿到房地产证。
4.买卖完成后徐女性没办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
同时为徐女性与赵先生双方的买卖安全做担保,维护徐女性与赵先生双方的权益,以保障在买卖过程之中业主徐女性的房子终能顺利过户到买方赵先生的名下,而买方赵先生的剩余房款终也能出货到业主徐女性的手中,在建行与浦发两家银行之间,在业主与买房人之间也起到要紧的协调关系用途。
中介公司在转按揭买卖中所起有哪些用途就是帮助业主、顾客及银行三方面避免以上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如在本案中中介公司为赵先生在浦发银行的贷款做担保,减少了银行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