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了房屋是要交定金的,之后却发现自己买的房屋性价比不高,假如想着换一套更适合的房屋,那样对应的问题就随之而来了,开发商或者是中介公司不给退定金就会叫人烦恼不已。那样到底什么是购房定金呢,购房定金到底能否退呢?假如遇见了购房定金的问题应该怎么样去处置呢?下面就跟记者一块看看什么是购房定金与有关的规定吧。
现在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产品房交易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与预定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取一部分的定金。假如说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定合同或者双方对合同的条约达不成一致的建议,大部分的开发商定金是不给退的。
1、定金能否退
好多购房人觉得,购房定金与其它产品买卖一样,就像平时购物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筹备要了,假如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即使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屋上,觉得一旦签订了产品房认购书,无论哪些原因房屋终没买成,定金就绝对不能返还了,有的人甚至自动舍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样在哪些条件下定金可以退,哪些条件下定金不可以退?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于买受人极为不利的,会使得买受人在签约的时候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总是也会在定金不退的重压之下,违心地同意开发商的不平等条约,我们的真实意思也不可以体目前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到现在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讲解》、《产品房交易合同纠纷司法讲解》。部门规章有:《产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等。
2、定金的法律规定
《中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他们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房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约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担保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应当根据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置;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产品房交易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国担保法司法讲解》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出货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怎么样退定金才能成功
另外,建设部的《产品房销售管理方法》规定:符合产品房销售条件的房产开发企业,在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约款性质成本的,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时,所收成本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房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成本。
有的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是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法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拥有销售条件,因此任何状况下定金都可退,不需要做很多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通过以上的剖析,大家了解退定金是有肯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约达不成一致建议可以退,另外,需要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协议,要想退定金需要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所以通过本文的整理剖析,大伙应该了解了什么是购房定金,并且了解购房定金退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须要慎重考虑。